砼程相伴,等风与你③ | @21级新生,资助圆梦 助力未来——新生资助政策解读
亲爱的21级东林小萌新们,祝贺大家考入东北林业大学!为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与生活,学校积极落实国家各项资助育人政策,全方位开展资助育人工作,帮大家减轻经济负担,为大家将来的学习生活排忧解难,保驾护航。下面为大家具体介绍相关资助育人政策。
一、本科生国家资助政策
1.国家奖学金
对于特别优秀的同学,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,每人每年8000元。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,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。
2.国家励志奖学金
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,每人每年5000元。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。
3.国家助学金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,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,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。
4.社会资助
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、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,设立奖学金、助学金;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。我校设有牵手奖学金、牵手励学金等。
5.学费减免
公办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、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,特别是孤残学生、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、优抚家庭子女等,可获得减免学费资助。
6.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
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,可获得国家资助。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,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;在读学生(含新生)服役期间,保留学籍(或入学资格),退役后如自愿复学(或入学),可获学费减免,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。
7.直招士官国家资助
直接招收为土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。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,每人每学年不高于8000元。
8.退役士兵教育资助
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,在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后,可向高校申请学费资助,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。
9.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
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,自愿到中西部或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,服务期达3年及以上的,可获学费代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,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,分三年补偿或代偿完毕。
10.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
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申请,用于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。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。
二、本科生学校资助政策
1.校级奖学金
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,且与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可以兼得,名额与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数相当。
另外我校还设置了校级一等、二等、三等奖学金。奖励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、1500元、1000元。名额按照一定比例设置。
2.校级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
我校建立起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,发放标准分为每年400元、500元、600元三个等次。
3.勤工助学
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,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,通过劳动获取一定的报酬,以此减轻生活负担。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,每小时14元。
4.特色资助项目
为方便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,我校还提供了许多特色资助项目,包括针对绿色通道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“新苗”资助项目、寒假前的“爱心车票”和“爱心饭卡”、入冬“爱心棉服”资助项目等。
5.临时困难补助
对家庭临时发生经济困难的学生,学生可提供一次性一定数额的临时困难补助。
6.励志自强教育
学校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物质帮助的同时,注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励志自强教育,为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精神支持。学校每年评选“东林励志之星”为新生作优秀事迹分享,并为其颁发“永芳”励志奖学金3000元。
求学路上,国家与学校资助始终伴你左右,为你分忧,助梦前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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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 | 赵宇轩
责任编辑 | 王孰楠
监制 | 郭智欣
文字 | 土木工程学院勤工助学中心